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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股天元宠物收警示函 A股募11.2亿中信证券保荐
2026-03-24 14: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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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天元宠物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天元宠物于2022年11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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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天元宠物--
中信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证监局网站近日披露了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301335)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杭州天元宠物(301335)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宠物(301335)”,301335.SZ)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天元宠物(301335)、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元宠物(301335)于2022年11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2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49.98元/股。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公司首发上市的保荐机为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高若阳、胡娴。

天元宠物(301335)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7.30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1,758.86万元。天元宠物(301335)2022年11月15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8,958.44万元,用于湖州天元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杭州鸿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天元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天元宠物(301335)上市发行费用合计11,737.70万元,其中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8,996.40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45,000,0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

杭州天元宠物(301335)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6年2月6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薛元潮、董事会秘书叶青、财务总监张中平未能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薛元潮、叶青、张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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