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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指责单依纯侵权,音著协回应!律师称若违法需赔偿损失
2026-03-30 1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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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李荣浩公开喊话单依纯在演唱会上未经授权演唱《李白》,并晒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邮件声明,引发关注。当日,音著协工作人员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如果李荣浩的公司和我们沟通了,我们应该给了妥善的回复。”

3月29日,李荣浩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单依纯在3月28日的巡回演唱会深圳场,在没有拿到授权的情形下,强行侵权演唱歌曲《李白》。

文中称,此前单依纯方针对3月28日、3月29日深圳演唱会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李荣浩方版权公司,征求授权在演唱会中翻唱《李白》,李荣浩方已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地婉拒了这个版权邀约”。单依纯在3月28日演唱《李白》后,李荣浩方先致电音著协,音著协明确说明并未授权。

随后,单依纯在社交平台致歉道,会和团队尽快搞清楚状况,给大家一个答复。作为创作者,深知版权意识的重要性,一定会把这个红线标清。

李荣浩还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音著协的邮件声明截图。截图显示,关于“单依纯「纯妹妹2.0」2026巡回演唱会”中使用歌曲《李白》(词曲作者为李荣浩),音著协未就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

29日,音著协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音著协是中国大陆法定唯一的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法向音乐使用者发放著作权许可、收取使用费。“如果李荣浩的公司和我们沟通了,我们应该给了妥善的回复。”

据音著协公开信息,表演权是作者的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无论现场表演还是机械表演,均应在使用音乐作品前的合理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办妥许可付酬手续。总体而言,凡公开场合演奏、演唱或借助设备公开播放音乐的都需要获得授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虎向南都记者解释道,演唱会演唱他人作品,需要得到词曲著作权人的授权,授权类型为表演权,若涉及网络传播,则还应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作品也同样需要授权许可。”

“侵权的法律后果,在民事责任上主要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视情况可能会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赵虎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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