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公告,股东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与荆江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4.18亿股(占总股本17.93%)及东方集团持有的1686.09万股(占总股本0.72%),合计取得4.34亿股(占总股本18.66%)。同时,东方集团放弃其持有的7.22亿股(占总股本31.01%)的表决权。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荆江实业成为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

易事特(300376)公告,股东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与荆江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荆江实业受让广东恒锐持有的4.18亿股(占总股本17.93%)及东方集团持有的1686.09万股(占总股本0.72%),合计取得4.34亿股(占总股本18.66%)。同时,东方集团放弃其持有的7.22亿股(占总股本31.01%)的表决权。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荆江实业成为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成为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