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闲置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建筑可改公共服务设施或学生宿舍

2026-04-05 08: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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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为盘活低效存量空间资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及相关清单,商业、办公、旅馆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等用途,且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由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可申请用途临时转换,用于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所需。(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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