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聊城市场监管消息,山东省聊城市一家文化传媒(881164)公司因在直播间将合成肉制品(884123)虚假宣传为“100%纯牛肉”并承诺“假一赔十”,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处以6.5万元罚款。
2025年12月,莘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某文化传媒(881164)有限公司在快手直播间销售牛肉卷时涉嫌虚假宣传。经查,该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直播时,在镜头前放置宣传牌,宣称所售牛肉卷为“100%纯牛肉,假一赔十,支持任何机构检测”。然而,其实际销售的“至臻肥牛卷”配料表中含有大豆(885810)蛋白、变性淀粉等多种辅料(884131),属于合成肉制品(884123)。
莘县市场监管局认定,该行为构成对商品性能、质量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883434)者,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依据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解析指出,直播带货已成为虚假宣传的高发领域。当事人明知商品非纯牛肉,仍故意作出虚假承诺误导消费(883434)者,其行为性质明确。执法机关的处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恰当。
办案启示强调了三方面要点:一是精准界定行为性质,坚决查处虚构商品品质的虚假宣传;二是健全电子取证链条,全面固定直播视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以应对直播证据易失的挑战;三是深化以案促治,推动行业长效规范,强化对直播经营者的合规指导,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
原文:《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4月17日第3版)(来源:聊城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