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2日,山西美锦能源(000723)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锦能源(00072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000723)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山西证监局发现美锦能源(000723)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美锦能源(000723)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美锦能源(000723)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向山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美锦能源(000723)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