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向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幺麻子”或“发行人”)发出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对公司的业绩增长真实性、销售合规性、采购定价公允性以及股权清晰性等核心问题展开了密集追问。
公开资料显示,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是国内藤椒油相关调味品类的开拓者之一。本次是幺麻子第三次冲击资本市场,此前其曾先后申报创业板和深交所主板,但均未能如愿。
问询函首先将焦点对准了幺麻子的业绩表现。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4514.41万元、62521.98万元和66266.90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21.06%、14.69%和5.99%;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69.07万元、14440.96万元和18859.03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24.51%、61.01%和30.59%。发行人利润增幅显著高于收入增幅,主要系原材料菜籽油、鲜藤椒等价格报告期内降幅较大所致。
北交所要求幺麻子结合藤椒油等主要产品均价、销量变动情况,油料、农副产品、包装材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及成本结转情况等,进一步量化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水平大幅增长且增幅高于收入的合理性,并追问报告期内利润增长主要源于销量增长还是成本下降,期后前述相关因素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幺麻子主要产品藤椒油的生产模式季节性特征较为显著,存在集中生产、跨期使用的特征,导致原材料价格变动从采购发生至成本反映存在约3至15个月的时滞。2025年主要原材料菜籽油、鲜藤椒、鲜红花椒等价格同比变动分别为8.12%、2.12%、51.29%。
根据审阅报告,发行人2026年1至3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为负6.69%。发行人在期后未对藤椒油等产品进行调价,根据敏感性分析,菜籽油价格上涨10%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负13.92%。
北交所要求发行人结合期后业绩情况、原材料价格传导时滞长度、成本结转情况等,说明2025年菜籽油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期后业绩的影响,是否构成发行人2026年1至3月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同时要求说明油料、农副产品、包装材料等主要原材料期后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原材料价格传导时滞长度,说明发行人期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幺麻子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率均值分别为9.78%、6.57%和0.41%,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均值分别为46.46%、18.66%和-4.19%,2025年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增速呈放缓趋势。
北交所要求结合餐饮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竞争对手经营情况等,说明2025年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增速呈放缓趋势的原因,发行人期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在销售真实性及收入确认合规性方面,北交所注意到,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幺麻子线上销售主要包括品牌直营旗舰店和电商平台入仓两种模式,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毛利率增长较快,分别为46.75%、55.32%和60.01%。
北交所要求发行人结合不同线上销售模式下的毛利率变动情况,说明线上销售毛利率增长较快且高于线下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幺麻子每年会推出预付款折扣订货活动,即经销商在活动规定期间预付货款,对应预付货款后续在对特定产品进行提货时可享受满赠优惠。幺麻子对绵阳市正达可滋宝商贸有限公司等部分客户销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销售的产品类型及预付金额和促销力度较大。
北交所要求幺麻子说明报告期内对经销商客户预付款折扣订货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客户范围、协议内容、平均折扣比例等,针对不同的经销商客户是否存在差异化的协议安排,是否存在经销商客户各期预付比例变动较大等情形及合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幺麻子存在部分经销商客户2025年向下游销售占其采购额的比例较低,且期末库存占比较高的情形。例如,泸州市杨氏姐妹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销售占比为66.21%、期末库存占比为26.70%;徐州市厨丰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销售占比为78.51%、期末库存占比为30.46%。前述客户2025年度销售占比、库存占比与报告期其余年度存在较大差异。
北交所要求说明上述客户向下游销售占比偏低且库存占比偏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客户的期后销售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等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此外,幺麻子存在部分与客户的合作时间早于其成立时间的情形,如西安文浩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佳味盛调味品食材商行、西安佳味盛商贸有限公司等。
北交所要求结合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历史及工商登记信息,说明发行人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时间早于其成立时间的合理性。
在生产经营合规性方面,问询函披露了幺麻子存在的多项瑕疵。幺麻子历史上存在未批先建、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未及时办理备案,在林地上种植藤椒,建设项目未按时开工或竣工以及变更土地用途的情形。报告期内幺麻子累计收到37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曾因广告中包括“最大”表述被主管机关立案,还存在两起商标、外包装侵权诉讼尚未审结。
北交所要求逐项说明各类土地瑕疵情形产生的原因,结合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行政法规等规定分析发行人上述用地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合规性,发行人及实控人、董事、高管等是否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同时要求说明未决诉讼进展,37起投诉是否属于群体性事件、是否主要为发行人责任,发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广告中含“最大”表述被立案的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