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王宇上海报道
7月1日,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即将于2026年7月6日(下周一)起正式施行。
今年4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修订发布《交易规则》。本次规则修订旨在优化证券交易制度,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据了解,本次《交易规则》主要涉及三项核心调整内容。首先是优化基金收盘交易机制。此前,沪市基金尾盘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模式。7月6日起,包括ETF、LOF、REITs在内的沪市基金产品在14:57—15:00的收盘阶段,将与股票一致,实行收盘集合竞价,并以集合竞价撮合结果确定当日收盘价。上述调整有助于统一沪市各类产品的收盘交易机制,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
其次是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此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仅适用于科创板股票,新规实施后,该交易方式拓展至沪市全部A股及ETF。具体交易安排上,投资者可在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提交收盘定价申报,15:05—15:30,交易所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
最后是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此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7月6日起,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将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以提升定价效率,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
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交易规则》也对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总体上看,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对于投资者交易操作影响有限,不过,投资者仍需及时关注交易规则变化,合理参与交易。
比如要调整基金尾盘交易习惯。在基金原本的连续竞价机制下,14:57—15:00期间,投资者可以提交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交易实时连续进行。新规实施后,与股票一样,最后三分钟投资者仅可提交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所有委托统一集合竞价撮合。
及时熟悉新增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未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最低申报数量与竞价交易一致,较竞价交易延长半小时,投资者有交易需求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作为一项可选交易方式。需要留意的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按照收盘价成交,无法自主定价,同时交易活跃程度与连续竞价有较大差异,建议投资者结合收盘价格、流动性情况理性交易。
审慎参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虽然放宽,其风险特征依然不同于普通股票,仍然代表公司存在经营或其他重大风险,退市风险依然存在。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票风险警示制度和交易规定,关注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此外,深交所、北交所相关新规也将于7月6日同步施行,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