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中波两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持续、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波兰共和国专利局经磋商一致,决定将“中波联络员机制”延长五年,自2026年7月8日至2031年7月7日。中波两局将继续各自指定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分别为中国企业在波和波兰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供知识产权(发明、商标、工业品(850100)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保护信息。(人民财讯)
为进一步推动中波两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为双方企业提供持续、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波兰共和国专利局经磋商一致,决定将“中波联络员机制”延长五年,自2026年7月8日至2031年7月7日。中波两局将继续各自指定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员,分别为中国企业在波和波兰企业在华开展业务提供知识产权(发明、商标、工业品(850100)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保护信息。(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