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告,对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瑞地产或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存续公司债券H景瑞01和H19景瑞1。经查明,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景瑞地产共设 1 名监事。2025 年5 月21 日,景瑞地产免去 1 名监事,并决定此后不设监事。景瑞地产未及时披露关于上述监事变动的临时报告。
二是2023 年以来至2025 年9月,景瑞地产共发生 6 次单笔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逾期债务,景瑞地产对其中 2 次未披露临时报告,4 次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三是2023 年以来至 2025 年 9 月,景瑞地产共发生7 起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均超过 5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上年末净资产 5%以上。景瑞地产对其中 3 起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4起未披露临时报告,且均未披露关于上述7 起诉讼后续重大进展情况的临时报告。
四是 2023 年以来至2025 年9 月,景瑞地产法定代表人倪洪梅共发生 145 次被限制高消费(883434)事项,景瑞地产对其中129 次未披露临时报告,16 次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景瑞地产共发生 3 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景瑞地产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五是 2023 年 4 月 10 日,景瑞地产收到本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文书。景瑞地产未及时披露关于受到上述纪律处分的临时报告。
六是景瑞地产在公司债券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受限金额超过对应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净资产10%的单项资产情况。
七是景瑞地产在公司债券定期报告中对相应期末其他应付款、总负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等金额及实际控制人持有除发行人股权以外的主要资产及其受限情况的披露不准确。
八是景瑞地产在“21 景瑞 01”(即前述“H 景瑞01”)发行阶段,公司的关联方杭州销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景屹置业有限公司分别间接认购“21 景瑞 01”0.3 亿元、0.9 亿元。景瑞地产未在“21 景瑞 01”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认购情况。
本所作出以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倪洪梅,时任财务总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超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