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瞿芃
记者从8月21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就强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强化办案突破,用好专项审计、交叉巡察、大数据筛查、实地检查等手段,盯项目、盯资金、盯质量,以有力监督促有效监管、以堵塞漏洞促提质增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明确“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并完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严格全周期质量管理,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强调应当依法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后续管护,并对侵占、损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或者危害农田设施安全等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针对近年来违法使用、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较为突出的问题,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者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农业法修订草案等多部法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