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榆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清涧支公司的请示》(榆林阳光产险〔2026〕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涧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涧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榆林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6年8月28日,榆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清涧支公司的请示》(榆林阳光产险〔2026〕4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涧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涧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榆林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