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首笔全国异地贷款成功办理

2026-09-13 1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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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在北京工作的周先生成功办理了首笔全国异地贷款40万元,用于其在南京购房安居。此举是南京公积金中心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的一部分,该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覆盖全国范围。 2、此外,南京还优化了代际互助使用公积金政策,支持购房人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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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3日讯(记者马祚波)记者9月13日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为就职于北京、计划来宁发展的周先生成功办理了首笔全国异地贷款40万元,助力外来就业人才在宁购房安居。

据悉,本次办理公积金全国异地贷款业务的周先生就职于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目前计划来宁定居发展。长期在北京打拼的他看好南京城市发展前景,期望解决置业安居问题。今年8月29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的通知》,宣布从9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展至全国,在南京市购房均可向南京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周先生第一时间向该中心申请并于近日成功办理,贷款金额为4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南京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范围由之前的苏皖17个城市,扩大至苏皖全部29个城市,与此同时,南京的缴存人在安徽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还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相关政策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8月29日的新政中,这一范围扩展至全国,可以进一步满足购房人跨区域的住房消费(883434)需求”,南京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除了异地贷款范围扩展至全国,目前南京还优化了代际互助使用公积金,即购房人不具备贷款申请条件,或可贷金额未达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的,支持其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贷款(含委托逐月还贷),并将《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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