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联合发文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广州市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由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承担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由住房资金监管机构留存一定额度后,解除资金监管;在项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注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余额转入企业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