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消息,山东证监局9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联创股份(300343)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收购上海鏊投49.90%股权交易报告书相关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联创股份(300343)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为相关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合计4,449,056.60元。山东证监局指出,其审计存在多项缺陷,包括未执行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程序,风险评估程序不到位,未充分关注毛利率异常、购销合同及结算清单雷同、上下游客户供应商域名重合等异常事项,应收账款函证控制不足,并在上海鏊投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执行控制测试。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信永中和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4,449,056.60元,并处8,018,113.20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路某、唐某东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50,000元。
原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源: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