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零售药店首批社区健康驿站
试点门店名单公示
为深入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办发〔2026〕1号)工作部署,推进药店(884300)从单一药品销售向全民健康综合服务终端转型升级,落地《广东省加快应用场景创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于2026年8月25日启动全省零售药店(884300)首批社区健康驿站试点门店招募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资格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现已确定22家门店入选首批试点名单,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试点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示范区域,辐射中山、茂名等地市,统一遵循中国医药(600056)商业协会《零售药店(884300)健康驿站服务规范》,结合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发展实际,探索打造社区健康驿站建设“粤范式”标准,试点周期(883436)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试点门店将聚焦健康监测、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用药指导、健康科普、应急处置、便民服务七大核心功能,全力构建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圈,切实打通便民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
本次试点招募工作得到行业积极响应,共收到大参林(603233)、海王星辰、益丰大药房、北京同仁堂(600085)、老百姓大药房、国大药房、华润德信行等21家连锁医药企业申报的37家门店材料。协会从合规经营、场地设施、人员配备、服务能力、社区覆盖、试点配合度六个核心维度开展综合评审,最终遴选确定22家优质门店纳入试点。所有入选门店均满足执业药师在岗驻店、设置独立健康服务专区、配备基础健康监测设备、搭建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硬性条件,包含15家社会药房、7家特药药房(含社会、特药复合型药房),门店经营面积覆盖70余平方米至650平方米,可全面适配老旧社区、医院(884301)周边、商圈、大型居住区等多元服务场景。
一、首批试点门店名单(按地市分组)
(一)广州市(10家)
1.大参林医药集团第四千四百一十六分店(越秀区长堤大马路)
2.广东仁惠堂大药房金洲分店(黄埔区金洲北路)
3.广州市宝芝林大药房广药一店(越秀区农林下路)
4.广州市宝芝林大药房南医三店(白云区祥云街)
5.益丰大药房(广东)增城人民医院二分店(增城区光明东路)
6.益丰大药房(广东)番禺区中心医院店(番禺区福愉东路)
7.北京同仁堂广州药业市桥店(番禺区禺山大道)
8.北京同仁堂(600085)广州药业五羊店(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9.老百姓大药房(广东)北京路分店(越秀区北京路)
10.华润德信行医药(广东)旗舰店(越秀区中山三路)
(二)深圳市(9家)
11.深圳海王星辰健康药房福昌苑健康药房(福田区新洲三路)
12.深圳海王星辰健康药房勤诚达和园健康药房(宝安区新安街道)
13.深圳南北药行龙瑞佳园分店(南山区兴海大道)
14.深圳南北药行倚荔分店(南山区中新街)
15.深圳市立丰大药房侨香分店(福田区侨香路)
16.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福强分店(福田区福强路)
17.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展销厅分店(罗湖区梅园路)
18.深圳市民心大药房南山分店(南山区桃园路)
19.深圳市民心大药房后海分店(南山区后海路)
(三)中山市(2家)
20.中山市中智大药房柏苑药房(东区柏苑路)
21.中山市中智大药房南区大信药房(南区永安一路)
(四)茂名市(1家)
22.大参林医药集团茂名金色家园分店(茂南区双山一路)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试点工作总体部署,22家试点门店将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地运营与成果总结转化工(850102)作。
第一阶段为专题培训与启动阶段(2026年10月)。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暨专题培训会,面向门店店长、在岗执业药师及企业对接人员,系统开展服务规范解读、功能区规划、慢病管理、用药指导、设备操作、应急急救、个人信息保护等专项培训,同步建立试点工作台账,搭建月度常态化沟通机制,夯实试点工作基础。
第二阶段为考察学习与逐店指导阶段(2026年11月上中旬)。组织试点骨干赴浙江、湖南等先行省份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健康驿站功能布局、服务流程、慢病管理、医店协同等成熟经验。同时,协会组建专项专家团队,对所有试点门店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建立“一店一档”,结合各门店场地条件、客群特点出具差异化、个性化建设改造指导方案。
第三阶段为改造落地与运营启动阶段(2026年11月底前)。指导各门店严格按照省级统一标准完成健康服务专区升级改造,配齐基础健康监测设备,优化规范服务流程,确保2026年11月底前全部挂牌运营、常态化开展便民健康服务。协会将按月跟踪门店改造进度、收集运营数据,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第四阶段为复盘评估与成果转化阶段(2026年12月—2027年1月)。2026年12月组织内部复盘总结,梳理试点建设成效、归纳共性问题、提炼优秀经验;2027年1月召开项目结题评估会,集中展示试点建设成果。本次试点形成的服务规范、运营数据、典型案例将作为政策落地参考材料,报送省商务厅、地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为全省推广社区健康驿站模式、出台配套扶持政策提供坚实的实践支撑。
三、公示期限及监督方式
本次试点门店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入选门店试点资格存在异议,均可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反映,并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立超13544353119、阳雪宁18802001484、邓桂仙19928428669
联系邮箱:841501626@qq.com
下一步,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将在省商务厅指导下,积极对接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围绕备案管理、医保支付衔接、医店协同联动等重点领域,为试点门店争取专项政策支持,持续优化药店(884300)健康服务功能,全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社区健康守门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服务“粤范式”,助力广东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