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2026-10-14 15:00:43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记者今天(14日)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海关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在保障数据安全(885942)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调查协助,加强业务支撑。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鼓励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的权利人积极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总署对相关备案申请依法予以审核。上述商标、专利经海关总署备案后,海关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结果加强保护。(央视新闻)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