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工信部原材料司发布《水泥(884060)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在水泥(884060)行业产能置换中首次明确,为支持重点地区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五个省份新建水泥(884060)熟料项目,对于原料来源中磷石膏占比80%以上且磷石膏生产企业控股或参股的新建水泥(884060)熟料联产制硫酸项目,可以在省内水泥(884060)熟料产能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由本省统筹调节全省产能指标,根据磷石膏的处置量,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数量和布局,
之后,在《水泥(884060)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1年本)》中明确,为支持重点地区水泥(884060)企业和磷化工(885863)企业联合开展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对于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五个省份,新建水泥(884060)窑生产线处置磷(钛、氟)石膏,且替代石灰石原料 70%以上的,可以在省内水泥(884060)熟料产能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由本省统筹调节全省产能指标,根据磷(钛、氟)石膏的处置量,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数量和布局,实施等量置换。
在《水泥(884060)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中明确,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等五省新建水泥(884060)窑生产线处置磷(钛、氟)石膏,且替代石灰石原料 70%以上的,可以在省内以 2020 年为基数的水泥(884060)熟料产能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由本省统筹调节全省产能,根据磷(钛、氟)石膏的处置量,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数量和布局,实施等量置换。
三份文件除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判定标准上有不同外,都要求:水泥(884060)熟料产能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由本省统筹调节全省产能,根据磷(钛、氟)石膏的处置量,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数量和布局,实施等量置换。即在水泥(884060)熟料产能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有两层要求:
1、在省内统筹调节全省产能;
2、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数量和布局。
在新上项目上做到科学合理,前提只有一个,做好水泥(884060)企业和磷化工(885863)企业联合开展磷石膏资源化利用规划,控制新上项目数量,做到布局合理。
在水泥(884060)熟料产能严重过剩之下,此类水泥(884060)熟料生产与化工(850102)产品生产流程捆绑在一起的项目,且给予了实施等量置换政策,切不可“大干快上”,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从水泥(884060)和化工(850102)两个方面统筹考虑,做好利用规划是必不可少的。对项目投产后出现新管理方式也应在规划中一并考虑。
近日,本网刊登题为“25条线、近1000万吨熟料产能!明后两年集中投产,谁还在建线?“的文章。文章统计列举了6月至今,湖北省共准备建25条这类联产生产线,合计熟料产能31835t/d。在此期间,5个重点地区主管部门,除湖北省外,有四川省公示了绵竹澳东水泥(884060)有限责任公司水泥(884060)窑技改协同处置磷石膏项目产能置换方案3条处置生产线,熟料产能3334t/d。有云南省公示了云天化(600096)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片区磷石膏制酸暨硫钙资源循环利用示范项目2条处置生产线,熟料产能2333t/d。单湖北置换的产能占了85%。
一个省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批建了25条联产生产线,合在一起(按年水泥(884060)熟料生产线300天计)年产能达955万吨。没看到水泥(884060)企业和磷化工(885863)企业联合开展磷石膏资源化利用规划,看到的是项目一个接着一个批。很难相信这样的联产生产线数量和布局能做到科学合理。
诚然,也有可能省内有考虑,没公开。按科学合理的要求对照,也宜公开,广泛吸纳两行业意见在先的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