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16日讯,有投资者向健帆生物(300529)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已披露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公司“医用聚醚砜”揭榜挂帅项目3年攻关期限已于2026年9月19日届满,至今未发布专项说明,9月15日仍称“研发阶段,尚未量产”。请问:1、到期后是否已申请延期?2、是否已进入验收程序?3、若无法按期完成,是否将依据上述条款发布进展公告?预计何时披露?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1)根据工信部、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入围揭榜单位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23〕5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于2023年入围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单位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属于重大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无需披露临时公告。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请以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根据该通知,“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测评,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2)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推进中,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尚未开展测评。当前暂不涉及需申请延期操作的情形。(3)未来该项目若取得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关注公司公告动态。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