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近日,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监管三处组织学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就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开展交流讨论。
《办法》规范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分担机制、补助标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部分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费用、一次性安家费及专项培训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年度未支出的补助资金应在结算时交回。
监管三处认为,《办法》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下一步,将把相关要求嵌入日常监管流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重点关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并加强与地方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推动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