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兴有望迎来“白衣骑士” “智凌芯”联合体拟合计15.22亿元参与重整

2026-10-16 17:41:31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ST春兴--
联特科技--
查看股票机会下载客户端

身处困境的*ST春兴(002547)(002547),有望迎来“白衣骑士”。

10月15日晚间公告显示,*ST春兴(002547)近期分别与产业投资人及其产业资源和资金输出主体、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其中,产业投资人受让公司转增股票的价格为1.23元/股,财务投资人受让公司转增股票的价格为1.28元/股。

为妥善化解公司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ST春兴(002547)董事会此前已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

在前述背景下,*ST春兴(002547)于10月8日披露公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智凌芯”联合体为公司重整投资人,牵头投资人暨产业投资人为南京聚星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聚星微”)。

南京聚星微成立于今年8月28日,南京市智凌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凌芯”)持有该公司99%的股份。值得关注的是,南京聚星微的产业资源和资金输出主体也是智凌芯。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甲方*ST春兴(002547)债务负担沉重,拟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债务负担,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投资目的的前提下,乙方南京聚星微愿意作为产业投资人,以减轻*ST春兴(002547)债务负担、恢复*ST春兴(002547)盈利能力、取得重整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为出发点,支持*ST春兴(002547)庭外重组及重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公告显示,本次投资目的为,南京聚星微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ST春兴(002547)庭外重组及重整,认购春兴精工根据重整计划转增的股票,成为重整后*ST春兴(002547)的控股股东,取得*ST春兴(002547)实际控制权。南京聚星微以1.23元/股的价格受让春兴精工转增股票3.85亿股,共计支付标的股票对价款4.74亿元。

南京聚星微承诺,通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成为*ST春兴(002547)控股股东,南京聚星微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标的股票。南京聚星微、丙方智凌芯承诺,自转增股票过户登记至南京聚星微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向甲方注入任何资产。

各方确认,重整投资款主要用于支付甲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如有)、清偿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重整后,南京聚星微、丙方智凌芯将借助自身产业和资源优势,协助提升*ST春兴(002547)盈利能力,推动*ST春兴(002547)持续发展。南京聚星微、智凌芯将在重整后持续为*ST春兴(002547)提供业务订单、供应链信用、研发协同等资源支持,并根据*ST春兴(002547)经营发展需要,提供融资增信、流动性支持等帮助。

具体而言,以上产业投资人及其产业资源和资金输出主体承诺,将协调财务投资人通过现金代偿等方式,清偿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301205)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对春兴精工的欠款,以维持上市公司地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ST春兴(002547)202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并推动后续司法重整工作顺利开展。

智凌芯成立于2018年8月29日,实际控制人为杨全,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端侧AI芯片、模拟芯片、功率器件及封装测试四大板块,形成“芯片设计+功率器件+封装测试+AI平台”的全链路产业布局。2023年度至2025年度,智凌芯营业收入分别为1.07亿元、1.14亿元、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03亿元、-0.25亿元、-0.07亿元。

再来看,*ST春兴(002547)与财务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新余豪兴、恒昌通新质新动力基金、粤资拾柒号、京联华韬、深资磐石贰拾号、泰安启重标源、苏信诚益9号等7家财务投资人将以1.28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转增股票,对应金额合计为10.48亿元。再加上产业投资人拟支付标的股票对价款4.74亿元,“智凌芯”联合体拟支付的总金额达到15.22亿元。

*ST春兴(002547)表示,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同时在引入重整投资人后,注入增量资金,恢复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不过,*ST春兴(002547)也提示风险称,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后续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能否在2026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