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金煤科技(600844)(600844.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金煤化工(88428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3号)。经查,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及孳息合计1.74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公司未能按期偿付该债务构成重大债务违约,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才提及该笔借款的偿还安排,2026年5月15日才对外披露《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借款宽限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蒋涛、总经理成国俊、董事会秘书宋卓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蒋涛、成国俊、宋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央广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