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9日,国科天成(30157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与相关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天成(30157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8.8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4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9,135,444.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9,664,555.60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天芯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成锦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燧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日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60121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