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募集资金使用"越线"、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缺失等多项问题,科创板上市公司华光新材(688379)(688379)及其董事长、董秘一同被监管部门点名。
华光新材(688379)近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10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
其一,募集资金使用违规。4月2日,公司披露拟使用不超过1.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月8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已达1.31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30.65万元,直至7月20日才将超额度部分划回。闲置募资暂时补流本是盘活资金、降低财务成本的常见操作,但"先使用、后纠偏",已触及监管红线。
其二,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独董意见是公司治理中制衡与监督的重要体现,会议记录的不完整,反映出公司治理程序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其三,公司未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且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定期报告窗口期是内幕信息管理的关键节点,登记报送的缺失,暴露出公司信息隔离机制存在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事会秘书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华光新材(688379)创立于1995年,专注钎焊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铜基钎料、银钎料等产品,2020年8月登陆上交所科创板,系行业及余杭区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此次警示函虽不涉及行政处罚,但记入诚信档案的监管记录,或对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及后续资本运作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表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从行业领先者到因募资管理细节被警示,华光新材(688379)敲响的这记"警钟"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合规无小事,内控失守的"小问题",也可能成为侵蚀投资者信任的"大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