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诉讼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

2026-10-20 16:25:56
来源: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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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20日讯,有投资者向红棉股份(000523)提问, 您好,2026年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广州工业经济享有2.44亿普通债权。想核实:1、本案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究竟是哪一方提起上诉?请明确披露上诉人身份。2、二审目前是否已经开庭?案件现在处于哪个审理节点?3、如果是公司方提起上诉,上诉的核心理由是什么?会不会存在二审改判撤销该笔债权的风险?4、为何2月一审判决公告之后,没有单独公告上诉事项,要等到半年报才提示进入二审?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所提及的案件,目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公司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细披露了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诉讼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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