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景科技:披露建设工程纠纷二审进展

2026-10-20 20:14:20
来源:财闻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顺景科技作为原审第三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现处二审阶段,上诉人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金额合计6,983.43万元。 2、顺景科技与镇江红星欣农科技纠纷已收终局裁决,镇江红星应给付折价补偿款15.00万元,确认顺景科技对相关工程折价补偿款享有3%的财产权利。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10月20日,顺景科技(603007)(603007.SH)披露诉讼进展,其作为原审第三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现处二审阶段。上诉人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金额合计6,983.43万元(未考虑受理费等)。

该案背景为:中信网安作为发包人与中南设计院签EPC合同,中南设计院与顺景科技(603007)签施工合同。2018年,华中伟业与顺景科技(603007)就网安基地市政道路项目签四份《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此前,镇江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顺景科技(603007)应付华中伟业工程款6,461.77万元及利息521.67万元,该裁决系破产债权确认仲裁,不具有给付内容。华中伟业遂起诉中信网安及中南设计院,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现华中伟业提起上诉,请求改判二被上诉人在欠付顺景科技(603007)工程款范围内支付工程款64,617,678.7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216,656.99元,或发回重审。

此外,顺景科技(603007)与镇江红星欣农科技纠纷已收终局裁决,镇江红星应给付折价补偿款15.00万元,确认顺景科技(603007)对相关工程折价补偿款享有3%的财产权利。因案涉应收权益已纳入信托计划底层资产,该裁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前述二审案件,因案涉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已依《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剥离至信托公司专项管理及处置,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顺景科技(603007)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