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附属新疆新能源拟5亿元收购风盛发电余下39.05%股权

2026-10-20 20:39:22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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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新特能源宣布,根据增资协议,工银金融同意向风盛发电增资5亿元,增资完成后,工银金融持有风盛发电39.05%的股权。随后,新疆新能源将以5亿元的价格收购工银金融所持风盛发电39.0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新疆新能源将持有风盛发电100%的股权。 2、此举有利于优化风盛发电股权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挖掘项目经营潜力,进一步提升集团存量资产经营回报,增强资产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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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HK1799)(01799)公布,根据增资协议,工银金融同意向风盛发电增资人民币5亿元,其中人民币469,651,993元计入风盛发电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0,348,007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工银金融持有风盛发电39.05%的股权,而新疆新能源(850101)持有风盛发电60.95%的股权,且风盛发电将仍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于2026年10月20日,新疆新能源(850101)、工银金融及风盛发电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据此,工银金融同意将其所持风盛发电39.05%的股权(对应风盛发电人民币469,651,993元的注册资本,即目标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5亿元转让予新疆新能源(850101),而新疆新能源(850101)同意受让目标股权。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新疆新能源(850101)将持有风盛发电100%的股权,风盛发电仍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据悉,新疆新能源(850101)于本公告日期由该公司及公司的独立第三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1.26%、8.28%及0.46%的权益,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风盛发电的主要业务为风能资源开发及运营业务。

公告称,为落实集团盘活存量资产、提质增效的整体战略布局,整合管理权限,提高资产管控效能,本次新疆新能源(850101)受让目标股权,有利于优化风盛发电股权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挖掘项目经营潜力,进一步提升集团存量资产经营回报,增强资产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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