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只批准两款L3车型,小蓝灯的使用也将有更清晰的规范边界。据快科技10月21日报道,工信部近期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只有L3及以上自动驾驶车型才允许选装自动驾驶ADS标志灯,L2及以下辅助驾驶车辆不得安装、点亮。关注点不只是灯能不能亮,更在于路上其他人能否据此辨认车辆当下的自动驾驶状态。

在日常驾驶中,L2辅助驾驶可以协助完成部分操作,但车辆仍处于辅助驾驶范畴;外观上加装一盏蓝灯,并不会改变功能等级。意见稿拟把标志灯和自动驾驶系统状态绑定:L3功能激活时由系统自动点亮,驾驶员不能手动控制;系统退出、降级或接管时,标志灯同步熄灭。这样,灯光表达的是车辆此刻处于何种状态,而不是车主对车辆能力的自我判断。
这一状态提示对道路上的其他参与者也有实际意义。行人、骑行者或附近车辆,通常无法从车外直接判断一辆车正在使用哪种辅助功能;如果L2车辆也能亮起相同标志,外部信号就可能与实际能力不一致。将灯光权限交给系统自动管理,试图减少这种错位,让标识对应功能启用、退出等具体环节,而非成为装饰或驾驶风格的表达。
报道指出,目前获官方准入并可在指定区域合法开展试点的L3车型只有两款:长安深蓝SL03在重庆指定快速路段试点,最高时速为50公里;极狐阿尔法S在北京部分高速路段试点,最高时速为80公里。两者都仅支持单车道拥堵路况下的自动驾驶。车型名称相同,并不意味着车辆可以在所有道路、所有速度和各种行驶情形中启用L3功能,试点范围和使用条件同样构成准入边界。
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不能与已经正式实施的规则混为一谈;而两款车型的试点准入,也不等于所有同类车辆都获得了相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