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1日讯近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批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公告,原文公告如下:
威海麦洋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339家企业:
本局依法对威海麦洋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339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上述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上述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
请上述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公告(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鲁网记者)
附件:威海麦洋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339家企业名称及基本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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