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群股份追讨济南章丘区交通运输局欠款,尚欠7405万元

2026-10-21 20:04:54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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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智慧交通及相关项目工程款纠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支付工程款7405.39万元及违约金688万元。公司称此次事项对其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资金紧张,人员缩减,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2、此外,致群股份还面临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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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晚,山东致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74190.NQ,下称“致群股份”)发布重大仲裁公告,公司就智慧交通及相关项目工程款纠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支付工程款7405.39万元及暂计688万元的违约金,两项合计约8093.39万元。

致群股份在公告中直言,本次事项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由于“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资金紧张,人员缩减,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公告显示,2021年7月13日,致群股份与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由致群股份承建智慧交通及相关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8549.7万元。双方约定分阶段施工、分阶段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60%的款项,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致群股份称,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约履行施工义务,项目分四个阶段进行了验收,并于2025年5月27日完成审计。不过,截至公告披露日,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仅支付1100万元,尚欠工程款7405.39万元。

此次仲裁中,致群股份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上述工程款及暂计688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已于10月13日受理该案,公司于10月20日收到受理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排期。

除上述项目外,致群股份还披露了与章丘区城乡交通运输局之间的另外两起工程款纠纷。

其中,2020年8月签订的路口增设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审计金额为229.57万元,尚有85.12万元未结清,公司要求支付该笔工程款及暂计14.82万元的违约金。

回款压力之外,致群股份还面临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同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未能在8月31日前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股票自9月1日起停牌。若公司未能在10月30日前披露半年报,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致群股份表示,公司正积极推进202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将在取得重要进展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致群股份主要为城市治理领域的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圣井街道办事处办公楼7号,公司办公地址在济南市历下区舜风路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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