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冈精密”,920720.BJ)公告称,公司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两项环境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109.3万元。
根据公告,两项违法事实均在此前现场检查中被发现。
其一,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私架管道将废水排入市政管网。2026年6月1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吉冈精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站深度处理单元(膜处理、蒸发器等)处于停用状态,MBR(膜生物反应器)工序无法正常运行。公司在MBR池后道清水池处架设塑料管道,使用隔膜泵将生产废水通过该超越管打至1楼车间厕所排放,最终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其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存在排污许可降级管理问题。2026年6月23日检查发现,吉冈精密生产经营中油漆年使用量超过10吨,且生产工艺中含有皮膜(钝化)工序。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两类情形均应纳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但公司仅进行了排污登记,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构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2026年9月22日,吉冈精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两项违法行为拟分别罚款61.3万元和61.6万元,合计122.9万元。公司随后提交陈述申辩,无锡市生态环境局部分采纳,鉴于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减轻生态环境危害后果,并承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裁量表裁定的罚款金额基础上均减轻8%,两项罚款分别从轻7.2万元、6.4万元。最终,废水逃避监管排放行为被罚款54.1万元,无证排污行为被罚款55.2万元,合计109.3万元。
吉冈精密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事件未造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活动受到不利影响,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全面开展环保自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及拆除不合规排污通道等。
不过,公告同时提示,上述行为涉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后续将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及索赔程序,吉冈精密已承诺主动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吉冈精密主营业务是铝合金中小型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定制化精密锌铝合金零部件。财务数据显示,吉冈精密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归母净利润2052.15万元,同比下降3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