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51亿!昔日“光伏黑马”又被起诉!

2026-10-22 17:58:14
作者:数字新能源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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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国晟科技公告称,其二级子公司乾景宇辰被起诉,涉案金额约为1.51亿元。原告为兴洲供应链公司,被告为乾景宇辰和国晟能源。兴洲供应链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垫资款、资金服务费、逾期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截至公告日,国晟科技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5,226.65万元。 3、国晟能源所持有的国晟科技股权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92.9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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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晚,国晟科技(603778)发布公告称,二级子公司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8501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宇辰”)于近日收到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淮南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涉案金额约为1.51亿元。

内容显示,上述诉讼原告方为凤台县兴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洲供应链公司”),被告方为乾景宇辰和国晟能源(85010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850101)”)。

2023年7月,乾景宇辰与兴洲供应链公司签订《国内采购代理协议》,委托该供应链公司向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双方约定,乾景宇辰向兴洲供应链公司支付每笔交易20%的预付款,在兴洲供应链公司代垫全部货款之日起3日内,乾景宇辰应当付清剩余80%货款,并约定逾期收取滞纳金。若乾景宇辰逾期付款,兴洲供应链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均由乾景宇辰承担。

之后,上述双方又签订《国内采购代理补充协议》,约定在兴洲供应链公司代垫全部货款之日起120日内,乾景宇辰应当付清剩余的80%货款。

国晟能源(850101)、乾景宇辰还分别与兴洲供应链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由上述两家企业对《国内采购代理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垫资款、资金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截至2026年7月31日,乾景宇辰共欠付约1.23亿元垫付货款,资金服务费317.72万元,逾期滞纳金2474.45万元(暂计算至7月31日,款清息止),合计约1.51亿元。

据公告内容,兴洲供应链公司多次催告,被告方不予理睬,故诉至淮南中院。

兴洲供应链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家被告立即支付上述垫资款、资金服务费以及逾期滞纳金,同时立即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5万元以及承担此案诉讼费、保全费等。

据国晟科技(603778)9月17日公告,截至公告日,国晟科技(603778)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5,226.65万元。

不过,自9月18日至今,国晟科技(603778)有先后披露了3件诉讼/仲裁案件(含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共计约2.47亿元。

与此同时,截至10月14日,因债务问题,国晟能源(850101)所持有的国晟科技(603778)股权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以及司法标记,共计100,678,97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2.9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5%。

11月4日,国晟能源(850101)持有的国晟科技(603778)2600万无限售流通股将进行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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