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金融监管分局近日披露多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原新疆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人寿(601628)财险两家分支机构,机构层面合计被罚120万元,多名责任人员同步被追责。
信贷领域,原克州农商行(884252)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其原阿图什城镇支行被罚20万元,原工贸支行被罚55万元,三家机构合计被罚105万元。人员问责方面,史倩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努尔艾合买提 吉力力、乃麦提 图尔迪被给予警告。
保险领域,中国人寿(601628)财险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5万元,李飞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中国人寿(601628)财险阿克陶县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0万元,杨露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次处罚延续"机构与个人双罚"的监管导向,既罚机构,也追责到具体责任人。信贷管理失守、利用业务便利违规牟利、财务业务数据不实,仍是金融监管查处的重点领域。对金融机构而言,内控合规不能停留在纸面,须真正落实到信贷审批、数据报送与员工行为管理等各环节,否则违规代价只会越来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