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字节时间”之争,升级为名誉权诉讼。
围绕中文互联网是否进入“字节时间”,媒体人秦朔与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之间的争论持续引发关注,根据秦朔11月2日在朋友圈表述,其已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就名誉权纠纷起诉李亮。
当日傍晚,针对相关争议及后续进展,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在回应凤凰网科技时表示:“会积极应诉。”
此前,秦朔与李亮围绕短视频、短剧平台的用户时长、互联网竞争格局以及“字节时间”这一判断,多次隔空交锋,双方言辞一度颇为激烈。
争论的起点是秦朔10月26日在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发布的文章《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秦朔在文中援引野村证券报告中的QuestMobile数据,提出中国互联网正在从“腾讯时间”走向“字节时间”。
根据相关数据,2026年7月,中国移动(YUMC)互联网使用时长排名前50的App中,字节系应用时长占比达到40.9%,腾讯系为29.1%。秦朔认为,字节系在用户时长上的优势,已经成为观察中国互联网竞争格局的重要现象。
这一观点很快引来李亮反驳。10月27日晚,李亮发文称,“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这一说法“极不严谨,纯属瞎扯”。他认为,短视频、短剧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格局变化较快,不能简单用一家公司的产品表现概括整个互联网行业。
10月28日,双方的争论进一步升级。李亮再次发文,质疑秦朔对野村报告的数据理解存在常识性错误,并使用“非蠢即坏”等措辞。秦朔随后在朋友圈回应,强调自己的观点有数据依据,同时否认李亮所提及的《兰香如故》相关文章是自己撰写,并批评抖音发言人“动辄言出恶词”。
从最初围绕用户时长数据和行业竞争格局的讨论,到随后涉及个人专业判断、商业关联及表达边界的交锋,这场争论已经超出了单纯的行业观点之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