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9大举措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奖补最高达1000万

来源: 2024-06-11 08:48:40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广泛体现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国防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发布9项举措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奖补最高达1000万元,自2024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具体来看,《措施》从支持低空经济重大项目落户、支持低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制订、支持设立低空试点航线、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低空经济产业金融支持、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支持低空经济企业投资技改、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集聚等9个方面,“真金白银”给出奖补措施。

  所涵盖的低空经济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及保障等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奖补最高的三项举措分别是针对低空经济重大项目落户、低空经济企业投资技改、以及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最高奖补均达到1000万元。

  在支持重大项目方面,《措施》提出,对新落户的经营范围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领域的低空经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落户第二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新落户低空经济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技改方面,对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措施》指出,落实科技型低空经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等政策。对新获批的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低空经济领域科技型企业依托高校院所建立企校联合实验室,支持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的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并给予建设补贴。对自主研制的通用航空器产品(含中型、大型无人机)首次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整机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此外,为促进低空产业集聚,《措施》规定对新引进落户、规模以上的开展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或者机构,在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内租赁研发、生产和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给予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在金融支持上,武汉市还将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利用多种金融服务方式,支持低空经济新基建、中小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头部企业上市。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低空经济领域产业基金,重点投资低空经济领域优质项目。《措施》鼓励各区设立低空经济专项基金,市、区共同形成总规模100亿元的低空经济发展基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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