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 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14-001 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条进行
如下修改:
第一百一十条原文为“下述重大事项的权限,由董事会行使:
(一)公司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30%以下财产的处置权,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二)对外签署标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30%的采购、销售、借款、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
与或受赠、财务资助、委托或受托经营、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开发项目、许
可等合同。……”
修订为“下述重大事项的权限,由董事会行使:
(一)公司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50%以下财产的处置权,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对外签署标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采购、销
售、借款、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与或受赠、财务资助、委托
或受托经营、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 5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5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关于本公司向平安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平安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
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关于本公司向渤海银行天津梅江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渤海银行天津梅江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
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申
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
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
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申请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由中
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关于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4 亿元
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委托贷款,委托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金额为人民币 4 亿
元,期限一年,此笔委托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
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77.29%,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 6 亿元
(含本次,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31.5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 2014 年 2 月 13 日下午 3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公司本部或以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4 年 2 月 17 日(9:00 至 12:00,14:00 至 17:00)
4、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六楼公司证券处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六楼
2、联系电话:010-61958799 传真号码:010-61958805
联 系 人:冯新华
(七)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
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
意见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议案 1
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
议案 2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
项用“√”表示,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3 日
原文连接:http://search.10jqka.com.cn/viewswf/findnote/3eabaec7849eb079.html?ts=4&qs=3_6_4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条进行
如下修改:
第一百一十条原文为“下述重大事项的权限,由董事会行使:
(一)公司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30%以下财产的处置权,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二)对外签署标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30%的采购、销售、借款、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
与或受赠、财务资助、委托或受托经营、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开发项目、许
可等合同。……”
修订为“下述重大事项的权限,由董事会行使:
(一)公司收购或出售的资产总额、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50%以下财产的处置权,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对外签署标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的采购、销
售、借款、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与或受赠、财务资助、委托
或受托经营、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 5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5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关于本公司向平安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平安银行北京宣武支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
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关于本公司向渤海银行天津梅江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在渤海银行天津梅江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
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继续向该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一年。此项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九江银行永修支行申
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由中国蓝星(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
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
度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
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鉴于江西星火有机硅厂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申请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由中
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关于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4 亿元
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委托贷款,委托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金额为人民币 4 亿
元,期限一年,此笔委托贷款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关于本公司之分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天津分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此笔综合授信额度
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决定继续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77.29%,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 6 亿元
(含本次,均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31.5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 点 30 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 2014 年 2 月 13 日下午 3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公司本部或以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4 年 2 月 17 日(9:00 至 12:00,14:00 至 17:00)
4、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六楼公司证券处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蓝星大厦六楼
2、联系电话:010-61958799 传真号码:010-61958805
联 系 人:冯新华
(七)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
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
意见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修订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议案 1
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
议案 2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3 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
项用“√”表示,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3 日
原文连接:http://search.10jqka.com.cn/viewswf/findnote/3eabaec7849eb079.html?ts=4&qs=3_6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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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