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同意撤销吉祥人寿涉县支公司
2024年4月3日,河北监管局发布批复称,《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公司的请示》(财信人寿冀字〔2025〕1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公司。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请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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